逃税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非法集资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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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13631306506刑事辩护律师团队,联系电话(微信同号):13631306506,QQ:1348661382。杨律师团队律师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十年以上刑事辩护经验,提供各类刑事案例及刑事法律问题咨询,处理过大量疑难案件,擅长办理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无罪辩护、上诉改判、减刑等刑事法律事务。                     

以下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一、逃税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逃税罪属于经济犯罪。


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或者因逃税受到两次行政处罚又逃税的行为。


二、哪些税收违法行为会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税收违法黑名单,是指对达到一定涉案金额的偷税和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普通发票等税收违法案件进行登记,并予以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不仅公布案件的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处理处罚情况,也公布违法当事人的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注册地址等基本信息。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符合以下标准的税收违法案件将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并予以公布:


1.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00万元以上,且任一年度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


2.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的;


3.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


4.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


6.虚开普通发票100份或者金额40万元以上的;


7.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


8.具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发票等行为,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走逃的;这里所称“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走逃的”,是指检查对象在税务局稽查局案件执行完毕前,不履行税收义务并脱离税务机关监管的。


9.其他违法情节严重、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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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7 08: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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