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考取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员资格证考试内容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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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协调员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劳动关系协调员鉴定资格: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劳动关系协调员证书的作用及其职能
1.职业功能一:劳动标准实施管理;
2.职业功能二:劳动合同管理;
3.职业功能三: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
4.职业功能四: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5.职业功能五:劳资沟通与民主管理;

6.职业功能六: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关系协调员是从事劳动标准的宣传和实施管理以及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协调、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工作的人员。主要分布在区域性调解机构、地方行业工会、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以及用人单位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工会和法务等部门。同时,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建立和完善内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并配备专业的劳动关系协调人员。上海等地已经将“企业配备专业劳动关系协调员”作为一项制度,较好地实现了劳动争议的事前调解。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和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的加强,社会对劳动关系协调员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
发布时间:2019-05-08 08:33:00
联系电话:18279105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