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商标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商标异议、商标复审

合肥商标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商标异议、商标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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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在任何一个申请商标进入初审公告后,相关单位或个人可以对商标局初审公告期内(为3个月)的商标提出异议。通常为二至三年完成。
商标复审:1、在未通过商标局实质审查的申请商标,在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书15日内,如持有不同意见或者商标局初审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商标复审申请;2、对商标局作出的异议裁定不服,自收到裁定书15日以内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复审;3、对商标局作出的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撤销申请决定不服,自收到决定书15日内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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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11 10: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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