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合同诈骗罪刑事律师天河区看守所取保候审;合同纠纷无罪辩护
陈律师电话:18620925766;微信号:chen21070529 ; QQ:522-5429-47;陈律师是广州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等事宜,胜诉率高。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直到法院开庭审判约4个月时间,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还不固定,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这些及其关键,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合同诈骗罪的行为
根据刑法的规定,合同诈骗罪,一般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五种情况: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有以下几种其它方法:
(1)行为人根本不具备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以伪造的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及其他代理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人财物的;
(2)行为人利用欺骗手段,诱使对方签订原本无意签订的合同,使对方当事人产生错误认识;
(3)利用虚假广告和信息,诱骗对方签订合同,骗取对方中介费、立项费、培训费的;
(4)行为人的诱骗行为致使对方当事人“自愿”地与行为人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行为人非法获得了财物;
(5)作为债务人的行为人,向第三人隐瞒未经债权人同意的事实,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从而逃避债务的;
(6)假冒联合经商、投资、合作协作名义,签订、履行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陈锐娜。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 推荐信息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立案量刑标准 判多久 咨询广州刑事律师
- 广州刑事律师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多久 刑事拘留会见 取保候
- 网络游戏诈骗罪拘留会判多久 广州天河区看守所刑事律师
- 广州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刑事拘留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 广州专办职务侵占罪律师 职务侵占罪判刑几 广州刑事律师
- 广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关多久判 广州刑事律师 看守所律师会
- 广州容留他人吸毒罪刑事律师 广州刑事律师 看守所会见
- 广州收购银行卡转卖被拘留家属怎么会见 广州刑事律师
- 广州寻衅滋事罪律师团队 广州南沙区故意伤害罪辩护律师所
- 找广州律师到看守所会见 专业会见取保 广州专业的刑事官司律师
- 广州诈骗罪刑事律师 广州市第二看守所刑事辩护律师会见
- 诽谤罪利用信息网络立案量刑新标准 广州越秀区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 从拘留到判刑的时间要多 广州诈骗罪专业刑事律师
- 刑事案件能和解不判刑吗赔钱能放人吗 广州刑事律师
- 卖假货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吗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