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司年报

 

南昌企业年报是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将于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取消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建立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凡设立在南昌市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年的年度报告。

企业年度报告的时间

因为今年是政策实施的第一年,由于实施时间的原因,企业应当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报送2013年度报告,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报送2014年度报告。企业应先报送2013年度报告,再报送2014年度报告。

企业年报的方式

企业报送年报,首先要通过网络方式进行联络员信息申报,网上上传资料之后需要到工商行政服务中心对相应文件进行备案。备案通过后再到网上进行企业信息的公示;

企业年报所需要的材料

1、企业联络员信息登记表一份;

2、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3、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5、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6、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备注:第2至第5项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6项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企业未及时进行年报的后果

企业如不及时、真实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工商部门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省工商局依法将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发布时间:2020-09-25 14: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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