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纠纷 天津房产律师 天津房产买卖纠纷律师 房产纠纷

标签:房屋买卖 房产出租 房屋转租 合同解除 法律咨询
服务区域:天津

房屋转租纠纷 天津房产律师  天津房产买卖纠纷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咨询 房产买卖纠纷网 http://www.tjlvshiydm.com

这属于出租人没有租赁权而出租房屋,房屋的所有权人不予以追认而发生的纠纷。按规定,承租人转租房屋时应得到出租人的同意,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发布时间:2024-05-03 15:08:43
联系电话:13512209645 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