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赔偿举证-财产损失

服务区域:天津
来源:事务所
执业机构: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赔偿举证-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举证-财产损失

1,包括当事人的衣服破损,随身手机、手表、首饰、贵重物品、自行车、摩托车等工具损失,提供相应的购买票据或者维修票据;

2,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证据,要求当事人签写“财物损失声明(见格式)”,作为证据提交;

3,本项目属于法官自由裁量,


发布时间:2024-05-19 08:38:14
联系电话:13512209645 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