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粤港两地车牌 转让港珠澳粤港两地车 转让深港两地车

所在区域:广东/深圳

在广东省办理核准手续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3年内(含申办当年)纳税累计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以申请1辆通行港珠澳大桥口岸入出香港商务车辆牌证。已申办其他口岸的内地企业不受限制,仍可提出申请。

 

指标有效期5年,到期后按届时申办条件办理指标延期手续,超过3年未办理延期的,予以注销指标。申请按指标排期轮候获得。

 

申请人应提供如下材料:

 

(1)《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业务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完税凭证;

 

(4)企业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所有人须与申请公司一致;

 

(5)驾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香港驾驶执照(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

 

(6)驾驶人《往来港澳通行证》(通行证须有该公司多次往返的商务签注,且备案单位应与申请企业名称一致);

 

(7)机动车角度为前进方向左侧45度、尺寸为88mm×60mm的彩色照片1张,驾驶员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大1寸的彩色照片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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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外国公民的,提交外国《护照》(需经省内公证处或司法部认可的香港、澳门律师行翻译的中文翻译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8)机动车角度为前进方向左侧45度、尺寸为88mm×60mm的彩色照片1张,驾驶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大1寸的彩色照片1张。

 

 

 


发布时间:2019-06-19 09: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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