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哪些债务是个人债务不用夫妻共同偿还?荔湾区离婚律师
陈锐娜律师电话:18620925766;15002029619;微信号:chen21070529 ; QQ:522-5429-47。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恋爱a同居赠与财产返还纠纷、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婚后共同还a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a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哪些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审判实践中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合法经营造成亏损或双方从事非法经营造成亏损,或者虽由一方进行非法经营,但另一方明知而不反对的债务,一律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加以认定,但对一方从事非法经营,配偶的另一方并不知情或事先已明确表示反对的债务,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由此看来,债务清偿遵循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当所支付的费用或所负债务为共同生活所需时,即使不是双方共同所为,或是未经他方同意,他方也要负清偿责任。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而去商店购买生活必需品,或带孩子去看病,或向双方应尽赡养义务的老人支付赡养费等等,另一方有负担清偿的义务。又如夫妻一方婚前以自己的名义贷款购房,婚后房屋由双方共同居住且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双方对房款有共同偿还之责任。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审判实践中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合法经营造成亏损或双方从事非法经营造成亏损,或者虽由一方进行非法经营,但另一方明知而不反对的债务,一律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加以认定,但对一方从事非法经营,配偶的另一方并不知情或事先已明确表示反对的债务,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由此看来,债务清偿遵循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当所支付的费用或所负债务为共同生活所需时,即使不是双方共同所为,或是未经他方同意,他方也要负清偿责任。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而去商店购买生活必需品,或带孩子去看病,或向双方应尽赡养义务的老人支付赡养费等等,另一方有负担清偿的义务。又如夫妻一方婚前以自己的名义贷款购房,婚后房屋由双方共同居住且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双方对房款有共同偿还之责任。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陈锐娜。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发布时间:2024-05-16 15:17:15
联系电话:18620925766 陈律师
- 推荐信息
- 任律师代理上海各区民事诉讼案件
- 上海民事律师诉讼法律服务底价三千元一件
- 任律师代理上海婚姻家庭民事诉讼案件底价三千元一件
- 广州荔湾区专业离婚纠纷律师婚姻家庭纠纷律师
- 广州白云区越秀区婚姻家庭法律咨询荔湾区免费离婚问题咨询律师
- 广州越秀区起诉离婚股票怎么分?广州离婚分财产咨询律师
- 广州南沙区离婚房产分割官司律师;离婚多分财产证据咨询律师
- 广州天河区离婚抚养权协议咨询律师;起诉离婚2岁抚养权判给谁
- 对方怎么都不同意离婚怎么办?广州南沙区起诉离婚咨询律师
- 广州番禺区离婚房产归子女不过户可以起诉吗?离婚官司律师
- 广州海珠区离婚官司律师;哪些证据能证明家暴离婚能多分财产
- 广州白云区起诉离婚未分割财产能再起诉吗?白云区离婚后财产
- 广州白云区离婚房产纠纷律师;父母借款买房离婚时房子归谁
- 广州天河区离婚后财产纠纷律师;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能反悔起诉吗
- 广州海珠区离婚多分财产律师;起诉离婚股票债券怎么分问律师